|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(记者张毅)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,经过一年试用的《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/出境载货清单》,定于2005年1月1日起,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正式启用。两地陆路货运车辆通关单证“分开填报、分别使用”的历史宣告结束,实现了数据共享。 《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/出境载货清单》的启用,可实现“一次填报,共同使用”,运输企业一次完成清单填制,节省运输企业及承运人办理通关手续的时间和通关成本,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两地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,提高两地间贸易和通关效率,为两地海关将来进行通关数据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,开创内地海关与不同关境地区海关统一业务单证的先河。 [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海外版] |